首页 >> 工信动态 >> 工作动态 >> 厅直属单位
吉林省完成延边、松原、白城和辽源四个地区2014年度现场节能监察工作
发布时间:2014-12-04      来源: 字体:
  

 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吉林省节能监察中心于10月14日至17日、11月3日至14日完成了对延边、白城、松原和辽源4个地区13家工业企业的2014年度现场节能监察工作。 

  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配合下,重点对企业完成2013年度节能目标、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情况和淘汰高耗能电机情况进行了专项监察。通过查阅书面基础材料和查看生产现场设备,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得到企业认可,并按相关依据要求,对2家企业下达了《节能监察意见书》,分别是珲春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和大唐长山热电厂;对11家企业下达了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分别是珲春矿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国电龙华延吉热电有限公司、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、洮南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、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、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、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、辽源矿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、辽源市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、大唐辽源发电厂、辽源渭津金刚水泥有限公司。 

  企业普遍反映开展现场节能监察工作,能促进企业合理使用能源,有效遏制能源的不必要浪费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推动企业积极开展节能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