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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新支柱的崛起——全省农产品加工业五年发展综述
发布时间:2017-05-16      来源: 字体:
  在连续多年以两位数速度增长的基础上,我省2016年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实现5200亿元,增长7.5%,跨上第五个千亿台阶。

  五年来,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通过政策推动、创新驱动、项目拉动、市场带动等举措,农产品加工业总量规模不断壮大,带户增收能力不断增强,拉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不断提升,农产品加工业与汽车、石化成为“三足鼎立”的支柱产业,引领着农村产业向深度融合方向发展,催生了一批新产业、新业态和新模式,为我省农村繁荣、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  总量规模不断扩大。2016年末,全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6500多个,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47户,省级龙头企业521户,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29户,10亿元以上的18户,100亿元以上的4户。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快速发展,向农业领域输入了资本、技术、人才、市场等现代要素,推动农业规模化、标准化、集约化发展,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力量。

  综合效益稳中有升。农产品加工企业聚合各种生产要素和创新资源,推动上下游企业、农户、合作社协作配套,生产、加工、流通相互衔接,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延伸农业产业链条,实现农产品多环节增值增效。2015年底,仅省级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就达2585亿元,户均4.96亿元,利润118亿元,户均2264万元,上缴税金42亿元,户均806万元。今年底,省级龙头企业销售收入有望达到2800亿元,占全口径加工业销售收入的近60%。

  区域产业格局初步形成。广大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产加销一体化经营,区域鲜明、产业配套、质量可控、集群集聚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,玉米、水稻、杂粮杂豆、生猪、肉牛、禽蛋、乳品、人参、食用菌、中药材等龙型产业经济渐成规模,保供给、强产业、促发展的作用愈加明显。省级龙头企业从事玉米、水稻、杂粮杂豆等粮食生产加工的有258户,年销售收入1452亿元;从事肉、蛋、奶等畜禽类生产加工的103户,年销售收入608亿元;从事人参、中药材、食用菌、果菜等特产品生产加工的153户,年销售收入783亿元;从事农产品贸易等7户,年销售收入13亿元。据统计,全省近50%的玉米、80%的水稻、70%的畜禽产品都是通过加工转化销往全国乃至世界的。

  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水平不断提高。广大加工企业积极引进新工艺、开发新产品,积蓄发展后劲。据统计,农产品加工企业每年科研经费投入达22亿元,183家企业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,在玉米精深加工、秸秆综合利用、人参深度开发、畜禽血液内脏副产品开发利用等方面研发了一批创新成果。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在质检、认证、检疫等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每年投入经费5亿元,258家企业建立了专门质检机构。吉林大米、延边黄牛、东辽黑猪、长白山人参和林蛙油、吉林梅花鹿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地方农产品品牌驰名中外,金塔、金翼、东福、皓月、华正等龙头企业也享有较高知名度。

  辐射带动功能日益增强。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“公司+合作社+基地+农户”等模式,完善与农户的风险共担、利益共享联结机制,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,带动农民增收、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越来越突出。省级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每年通过租赁、入股经营、委托经营、代耕代管等方式规模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480万亩,占全省土地流转面积的70%以上;签订畜禽养殖订单1.6亿头(只),占全省畜禽养殖量的1/3;带动192万户农户参与一体化经营,带户增收71亿元,参与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户均增收3350元。加工企业还拉动农村物流、市场、金融、信息等服务业的发展,促进了农村经济繁荣。

 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方兴未艾。省委、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,出台了专门政策,开展了试点县、乡、村工作,各地也以利益联结为纽带,以种养大户、农民合作社、家庭农场、龙头企业为主体,不断探索实践,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呈现出异彩纷呈的态势。

  农产品加工业取得如此成就,靠的是各级党委、政府和农业部门的强力推进。

  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,把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摆上突出位置。多年来,省委、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,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上规模、上水平,特别是近年来,把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模式,纳入重要日程,全力加以推进。2011年省政府恢复设立吉林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;连续召开工作现场会议,明确思路,研究问题,部署任务,宣扬典型,落实措施,推进发展。省委将“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指标”纳入县域突破考评,激发各地积极性和能动性。省政府把“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”指标纳入市(州)政府工作绩效考评,工作激励机制不断完善,为加工业的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障。

  坚持政策推动,把完善产业扶持政策作为加快发展的有力保障。近年来,省委、省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含金量高、操作性强、拉动作用大的政策,极大调动了各级政府、相关部门和龙头企业的发展积极性,形成了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。省政府已累计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扶持资金14亿元,发挥了重要的引导和拉动效应。2015年安排龙头企业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资金8403余万元,撬动银行贷款近30亿元。省政府还设立了“政府引导、市场运作”的股权投资基金,支持加工企业产加销一体化项目的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