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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365官网 http://www.dhsgcs.com/   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10-20          来源: 字体:
  

  关于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的公示

  根据省政府《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的意见》(吉政办发〔2017〕22号)和《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吉财产业〔2017515号)有关规定,现将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予以公示。公示期自1020日至1026日,共7天。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,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
  省工信厅联系人:刘 健,联系电话:0431-88915742;

  省财政厅联系人:温化冰,联系电话:0431-88550570

  附件:2017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